2016年3月7日星期一

关于加班

  晚十二点开完会回到宿舍,心里不禁想,LD真的非得把会安排在晚上开吗?就不能安排在白天工作时间?LD白天有那么忙?会后简单的一句“不好意思,占用大家休息时间了”就算抚慰人心了。
  国外的经历让我也逐渐开始赞同一种看法:只有那些不会管理时间,工作效率低下的人才需要靠加班来完成工作,我也逐渐开始学习如何管理自己的工作时间,如何抓重点,如何按照优先级来完成手头的工作,以提高工作效率,这样自己在工作之余可以有时间放松,或者是享受兴趣爱好,亦或是读书学习。但是这一套思路想要得到落实得有个前提条件,那就是时间得是由自己安排,那么问题来了,当LD的时间安排驾临于一切之上的时候,这一套思路就然并卵了。
  莫非这次又是我自己理想主义了?我想知道国外的那种工作时间制度是怎么贯彻执行的,文化认知?法律保障?个人抗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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